国务院:今年年内力争制定汽车召回条例

    据《瞭望》新闻周刊报道:从权威渠道获悉,国务院已对2012年立法工作作出整体部署,年内力争完成33件立法项目,其中包括制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。

    今年力争年内完成的33件国务院立法项目分为五大类,一为深化改革开放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所需,包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、商标法修订草案,修订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,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,共5件。

    二类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数量多达14件,与近年立法趋向相一致,社会、民生立法为重中之重。包括提请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、航道法草案、安全生产法修订草案,制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、博物馆条例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、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,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、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、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。

    在节约能源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领域,今年也有6件政府立法项目,拟提请审议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,制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、环境监测管理条例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,修订农药管理条例。

    第四类立法重点是规范行政行为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。包括提请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,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、政府投资条例,修订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。

    此外,还有3件行政法规在前述四类之外,即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、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地图管理条例。

 

关键字: 汽车召回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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